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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来源:政府办综合科 时间:2018-10-20

嵩政〔2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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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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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林地增效、林农增收、林木资源永续利用的发展目标,推进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林下经济是指利用森林资源和林荫空间,以科学技术作支撑,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的经营活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延长林业产业链,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发展林下经济是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全县281万余亩集体林地绝大多数已均分到户,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务林致富的积极性。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农民亟待寻找务林增收的生产门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能使林地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尽快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有利于调动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有利于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更好地促进林业生态建设。

(三)发展林下经济是实现绿色增长的有效途径。我县人多地少,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充分利用林下和林间各种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可有效协调解决多种矛盾,是发展立体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做到不砍树也能致富,既保护了生态又丰富了社会物质财富,是实现绿色增长的有效途径。

(四)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林区贫困群众增收的现实需要。我县林地面积321万亩,大多处于深山区,经济欠发达,不少林区群众处于贫困线以下。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发展模式多、就业容量大、从业门槛低、见效快等优势,广大林农和林场职工易于接受,是山区、林区新的致富门路,是促进林区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手段。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前提,以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宗旨,充分发挥森林和林荫空间资源优势,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壮大规模,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5A嵩县”做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协同推进,确保农民得实惠;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确保生态资源得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确保符合本地实际;坚持科技支撑,示范引导,确保提高综合效益;坚持龙头带动,合作共赢,确保农民广泛参与。

四、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大、潜力大、影响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基地,扶持一批林业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形成“龙头企业(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大幅度提高林地的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农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不断满足社会的绿色消费需求。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到1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到16亿元以上。

五、发展模式

根据我县自然资源条件,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林下经济。

(一)林下种植:充分利用退耕还林、核桃产业、中德造林等造林工程林下资源,发展林下种植业。主要模式为:林--药模式,林下种植二花、桔梗、柴胡、板蓝根、黄姜等;林--花模式,林下种植牡丹、芍药、薰衣草、玫瑰等;林--菌模式;林下种植香菇、平菇等;林--菜模式,林下种植小辣椒、夏包菜等。

(二)林下养殖:充分利用河川区用材林、公路沿线防护林等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立体养殖。主要模式为:林--禽模式。林下养殖柴鸡、土鸭等;林--畜模式;林下养殖土猪、草药羊等。

(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充分利用深山区天然林林下产品资源,发展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主要发展林木种子、山野菜、山野果、食用菌、槲叶等采集加工模式。

(四)森林景观利用: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建成以一个世界地质公园、三个5A级景区、四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为引擎,以嵩南车村、白河生态旅游产业集聚区和嵩北环陆浑湖旅游产业集聚区为两翼,以16个乡镇森林公园为支撑的森林景观利用格局,发展森林旅游、游玩采摘、农家乐、休闲度假、生态服务等,将全县打造为开放式5A景区。

六、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各乡(镇)要根据本地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和规模,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二)强化合作,适度规模发展。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一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解决农民在资金、技术、生产、销售中的问题,形成专业合作社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

(三)示范带动,实施品牌战略。各乡(镇)要结合本地自然条件,积极创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基地,带动农民致富,推动经济发展。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主抓一批不同类型的林下经济示范园区,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创建优势品牌。要树立林下经济产品绿色、健康、环保的理念,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叫响嵩县“爬树鸡”、“草药羊”、“嵩胡”、槲叶等林下经济品牌,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科技、财政、农业、畜牧、扶贫、旅游、水利、交通、电力、工商、地税、金融、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每年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扶持林下经济发展,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技术咨询等形式,调动企业和农户发展林下经济的主动性。同时,引导帮助群众成立专业协会,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使群众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规避市场风险,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各乡(镇)要把发展林下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建立领导负责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林业、科技、农业、畜牧、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重点项目;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部门要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金融、保险部门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保贷款以及林业保险业务。

(三)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发展模式和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农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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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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