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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嵩县前坪水库上黄路修复工程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3-06-30

嵩政通〔2023〕32号

  根据原《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本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嵩县黄庄乡板蚕村、黄庄村、王村村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2.4235公顷,其中农用地11.1059公顷(耕地4.6771公顷、园地0.0637公顷、林地4.3689公顷、草地0.30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97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28公顷、其他土地0.5889公顷);建设用地1.1807公顷(工矿用地0.0392公顷、住宅用地0.26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747公顷),未利用地0.1369公顷。转用并使用嵩县水利局国有土地2.5795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拟作为嵩县前坪水库上黄路修复工程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位于黄庄乡黄庄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2:位于黄庄乡黄庄村、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3:位于黄庄乡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4:位于黄庄乡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5:位于黄庄乡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6:位于黄庄乡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7:位于黄庄乡王村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8:位于黄庄乡王村村、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9: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0: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1: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2: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3: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4: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地块15:位于黄庄乡板蚕村。(详见勘测定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用于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黄庄乡板蚕村、黄庄村、王村村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2.4235公顷,其中农用地11.1059公顷(耕地4.6771公顷、园地0.0637公顷、林地4.3689公顷、草地0.30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97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28公顷、其他土地0.5889公顷),建设用地1.1807公顷(工矿用地0.0392公顷、住宅用地0.26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747公顷),未利用地0.1369公顷。转用并使用嵩县水利局国有土地2.5795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县政府拟组织相关部门和黄庄乡政府及村、组等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黄庄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5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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