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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3-03-21

嵩政办〔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0日

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的改造升级。到2023年,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 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增强型商业网络体系。

  二、工作要求

  积极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及《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和我县实际,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聘用专业机构编制了《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2-2035)》和《嵩县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嵩政文〔2021〕11号)、成立嵩县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嵩政文〔2018〕126号)。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邮政公司、县乡村振兴局、人行嵩县支行、县供销社等部门行政正职和16个乡镇长组成的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县商务局牵头建立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责任分工。县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并结合实际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四)配套措施。1.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嵩县农业产业、电子商务双“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嵩发〔2022〕1号),计划2022年—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打造十个省级以上农业品牌、培育百名带货网红、发展千名主播达人、创建万个电商店铺,实现电商交易额均过12亿元。

  2.县政府出资3000万配套资金,保障嵩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具体见第(4)项、(7)项)。

  3.出台《中共嵩县县委 嵩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乡贤返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嵩发〔2021〕9号)等优惠政策鼓励乡贤返乡创业,鼓励乡贤返乡开展电商运营工作。

  4.县委县政府统筹89.6亩专项用地,整合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建设嵩县电商物流中心。

  5.嵩县政府为加快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已形成决议,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专项债,拟筹措资金10亿元,用于嵩县电商物流中心和四个乡镇电商物流中心的建设。

  6.在嵩县电商物流中心划拨20亩土地,支持嵩县邮政公司建设邮政物流分拨中心,推动企业融合,统仓共配,资源共享。

  7.鉴于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租赁场地经营,受场地经营面积制约,加上建设初期资金、技术方面限制,运营布局已无法满足电商事业发展需求,为保障我县商业体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已上报《嵩县商务局关于对嵩县白云商厦进行升级改造暂作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项目预算的请示报告》,政府整合资金1000万元,拟对白云商厦进行升级改造,作为嵩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使用。

  (五)嵩县商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及分析。虽然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市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1.建设标准不高。全县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产品品类少、档次低、功能少等问题,无法满足群众更高层次生活质量的需求。

  2.配送体系有待完善。缺少县级商业综合性仓储物流中心,商贸流通企业配送散乱,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成本高,农产品加工、冷链设施和冷藏运输发展较慢,影响农村商业体系良性发展。

  3.农村市场规范与信息运用不足。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进货渠道与场所管理不规范,可追溯体系不健全,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库存周期长、资金成本高等问题时有出现。

  4.农产品上行与进城渠道不够高效。我县唯一大型农批市场在县城、产区农产品市场较少,产品上行主要靠中间商收购转手,农民种植收益打折。

  5.商业布局与旅游业发展匹配度不高。近年来,嵩县实施“旅游富民”发展战略,以“5A 嵩县·全域旅游”为目标,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由于商业布局与旅游业发展匹配度不高,旅游景点商业服务业发展不足,商业业态较为单一,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也不利于嵩县特色产品的走出嵩县,走向市场。不能有效发挥景区的商业辐射带动能力。

  6.商业经营同质化现象普遍存在,特色供给不足,“首店经济”“首发经济”相对薄弱。为加快推进嵩县商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运营的品质化、专业化水平,急需加速商业新模式的推广与应用,打造更多有吸引力的消费场景,进一步发挥嵩县文化和产业优势特色,打造嵩县商业的亮点和品牌,不断增强嵩县消费市场对省内外外消费者的吸引力。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 为重点,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的改造升级。到2025年,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二)年度分解任务。1.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县级,到2023年建成县级提升型商贸中心1个、到2024年建成增强型商贸中心1个,实现城区8分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乡级,到2025年建成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18个,实现县域乡镇全覆盖,其中2023年建成10个,剩余8个到2025年底以前完成,其中40%乡镇商贸中心达到提升型;村级,到2025年建设增强型村级商业服务综合站点296个,实现县域全覆盖,其中到2023年完成150个,余下146个在2025年底前完成。

  2.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县级,到2022年底,建成嵩县电商物流中心1个,建设地点在纸坊。嵩县邮政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面积5000平方的邮政处理及周转仓储场地分拨中心1个。乡镇级,2023至2024年,在田湖、车村、饭坡、大章等镇建设乡镇级电商物流中心4 个,邮政乡镇物流仓储运营中心2个;村级,邮政便民点的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造全县邮政村级便民服务站296个,实现县域全覆盖。实现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

  3.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任务分解。到2023年,改造升级豫西(闫庄)黄牛交易市场,在农产品集中的产地建立集初加工、 冷藏保鲜仓储、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产集配中心。

  4.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任务分解。到2023年底前,对田湖镇、车村镇、德亭镇等三个集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完成。

  5.旅游商业。新建改造升级乡村旅游商店26个。

  6.严格市场监管,让消费更加安全便利。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围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农村流动经营场所秩序规范。到2025 年,实现县域消费环境实现较大改观。

  (三)2035远景规划。1.商业布局。到2035年,嵩县建成“一主两副多点”的商业发展格局。一主是县城商贸主中心区,两副是“嵩县商贸‘田湖’副中心区”和“嵩县商贸‘车村’副中心区”,多点是各乡镇的商业区。

  2.嵩县商业发展远景目标。“一河两山”生态都市圈消费中心;伏牛山区商贸流通中心;绿色国际会议之都;国家中药材产地区域集配中心;国家食用菌产地区域集配中心”;国家黄牛产地区域集配中心。

  3.远景规划建设重点项目。(1)在田湖规划建设“伏牛山中药材(嵩县)专业市场”,打造成国家中药材产地区域集配中心。(2)在车村建设“伏牛山食用菌(嵩县)专业市场”,打造成国家食用菌产地区域集配中心。(3)在闫庄改造升级豫西(嵩县)黄牛交易市场,打造成国家黄牛产地区域集配中心。(4)规划建设“嵩县现代大型商贸城市综合体(高标准,要有免税区)”“伏牛山国际酒店(五星级)”,打造“一河两山”生态都市圈消费中心。(5)建设“白云山国际会议中心”“陆浑湖学术交流中心”,打造“绿色”国际会议之都。

  (四)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到2025争取将嵩县商业体系达到增强型标准。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能够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打造多功能、复合型县域商业集聚区;乡镇商贸中心能够提供小家电、家纺等商品维修及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村级便民商店能够提供复印、生活缴费等生活服务,劳务、房屋等中介服务,农业生产等技能提升服务;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30%以上;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具备预冷、烘干、冷藏保鲜仓储功能,具有一定自动化加工和电商营销能力。

  五、主要建设内容

  (一)优化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点布局,完善网点功能业态,提升农村市场供给能力。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引导和扶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加强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建设,夯实农村商业发展基础,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弥补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贴近村庄、服务农民,满足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增强县城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商旅文体业态聚集,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带动乡村商业发展。把乡镇建成服务周边的重要商业中心,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村级商业的规范化建设。建设好县域商业村级末端,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升级。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涉农信息资源集聚,引导农民利用信息化手段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提升农村信息消费水平。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县域农资供应、使用结构,健全现代农资流通网络, 加快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广集约环保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1.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加大乡村生活服务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服务网络,提升和完善服务功能。拓展乡镇商贸中心服务功能范围,升级改造农村集贸市场,优化服务环境,提供餐饮、娱乐、亲子、洗浴、健身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引导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依托邮政便民服务站,新建和改造村级店,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快递收发、销卖等多样化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挖掘乡村匠人、培育乡村旅游能人和网络宣传达人,以“陆浑故城”“手绘小镇”等特色村为重点,着力打造高颜值的未来乡村。(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项目。到2022年底把嵩县创海商业广场建成县级提升型商贸中心,到2024年建成增强型商贸中心1个,实现城区8分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乡级,到2023年建成增强型以上标准乡镇商贸中心16个,实现县域乡镇全覆。目前已有城关镇大张量贩、田湖镇思达超市(田湖店)、德亭镇思达优选百货超市等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7个,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7个,剩2个到2023年底以前完成,其中40%乡镇商贸中心达到提升型;村级,到2023年建设增强型村级商业服务综合站点296个,实现县域全覆盖,其中到2022年完成150个,余下146个在2023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和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将农村电商、物流、交通运输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发挥邮政、供销基层优势,加强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补齐末端物流短板,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创新协同发展模式,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推动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网点共建共享。

  建设内容。县级,到2022年底,建成嵩县电商物流中心1个,建设地点在纸房镇菠菜沟,面积89.6亩。嵩县邮政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面积5000平方的邮政处理及周转仓储场地分拨中心1个。2023至2024年,在田湖、车村、饭坡、大章等镇建设乡镇级电商物流中心4 个,邮政乡镇物流仓储运营中心2个;到2023年底,新建改造整合全县邮政村级便民服务站296个,做到日用消费品、 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实现县域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邮政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改造县域农产品产地市场,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率,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县域商业助农増收。围绕“促进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工作定位,补齐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短板,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机制,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保障农产品顺利进入城市市场; 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集贸市场等,打通本地“微循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带动农民增收。

  建设内容。到2023年,改造升级豫西(闫庄)黄牛交易市场,打造成国家黄牛产地区域集配中心。到2023年底前,对城关镇、田湖镇、德亭镇等三个集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完成。(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发展现代供应链,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坚持本地化和引进来相结合,以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为手段,以供应链建设为方向,培育壮大农村新型市场主体,促进农村商业领域生产、供给、销售、物流、服务等全流程高效协同,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培育一批以嵩县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为代表的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 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1.支持企业连锁化、数字化发展壮大。加强我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支持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数字驱动,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加农村商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产品数字化水平,推动我县高起点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科工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

  2.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依托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机构、邮政平台等县域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提高就业转化率。引入县域外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的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嵩县电商运营中心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和师资、标准、认证体系。推广农村商业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理人等涉农商业人才培训,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组织开展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训。(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动规模经营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升级。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扩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范围,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树立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典型。创新指导服务,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的统防统治、代耕代收等服务。邮政企业通过电商、寄递和金融等业务高效协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邮政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1.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林、药、牧、烟、菌、桑蚕”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主导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活动。到2025年,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80%以上的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等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分拨等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加速嵩县香菇、中成药等特色农产品的产地商品化能力,到2025年,农产品产地商品化设施使用率提高3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品牌培育。继续加强嵩县名优农产品“嵩上好礼”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扩容产品品类,营销增加服务方式。广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活动,鼓励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促进品牌农产品销售。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农业品牌 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1.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县域特色农产品供应链,持续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依托邮政便民服务站体系,完善零售网点布局和功能。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计划,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一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共用共享设施设备,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藏保鲜库,完善零售环节冷藏保鲜设备。2025年完成3个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任务。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科学布局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冷链设施建设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快冷链设施建设。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1.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渠道作用,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导,开展农资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同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提高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比例。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承担农资商品储备任务。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多种托管模式。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加快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扩大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探索开展无人机航空植保业务,承担统防统治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发展冷藏保鲜、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1.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巩固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强化我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充分发挥益农信息社县级运营商的属地带动作用,突出公益服务的核心,广泛对接各类社会服务资源,支持运营商与服务商对接,丰富线下服务内容和项目,聚集涉农服务资源,增强益农信息社的发展后劲和活力,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激活我县人才与经营资源,加强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及后期运行规范管理,提升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等四类服务水平,增强可持续运营能力,2022-2024年对全部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有不运行的站点进行调整,2022-2025年完成100个村级益农信息员业务培训。发挥“供销e家”平台作用,打造县级供销电商运营中心,发展县域电商经营服务网络。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村邮站、供销社、快递末端网点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管机制,以邮政为依托推动县域内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农业网络节点共建共享、运力资源互用互补,建设物流配送中心,构建区域农村物流配送网络,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县级供销合作社和邮政完善网上商品购销、经营服务、便民服务、信用评价等功能,打造线上经营与线下经营双向并行的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通过采购协议、产销一体、合资合作等形式,实现精准对接。发挥“832平台”等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建立“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心”,做好产品货源组织,创新产销对接模式,提升平台服务消费帮扶能力。持续深入开展我县扶贫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推动我县生产经营主体与公路、铁路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围绕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定点帮扶、结对帮扶作用,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重点面向我县扶贫农产品设立销售专区、专馆、专柜、专档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完善产销对接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特色农产品稳定销售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改善县域消费环境,让消费更加安全便利。聚焦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集中执法力量,严格制度约束,加强市场监管,解决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不高、标准要求不严、经营场所不规范等问题,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保障农村居民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

  1.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完善县、乡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推动执法管理精细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商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和进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监管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线上+线下”双发力,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维权路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结合春耕、夏种、秋播等重要农时,抓好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全面开展农资巡查检查,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狠抓农资打假工作,提高农资监管能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快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供销系统行业自律,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坚持“三证”不全不购进、渠道不正不购进、质量低下不购进,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真正让农民买的放心、用的安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流通渠道管理,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供销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十)完善政策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嵩县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日常工作的协调与推进。领导小组每月例会,总结工作进展,协调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保障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在建项目要把工作月报以文字形式上交工作组,进行工作评比,并在全县通报评比结果,督促工作改进。为适应形式,工作组不定期组织学习,请专家讲课,提高工作组成员的商业知识水平。工作组委托商务局开设培训班,对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项目认知,促进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或政策,加大县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开展项目建设、完善商业功能。县级拟拿出3000万元对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商贸中心及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商业设施给予项目投资方一定比例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

  3.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制定县域商业体系规划,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将物流仓储配送设施明确列入全县物流发展专项规划,认真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盘活利用废弃厂房等低效用地、破产企业出让土地、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现有资源。(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4.便利交通运输。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提高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采取与建行、农行、工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银企合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供应链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加强信贷产品创新,持续做好融资服务。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牵头单位:人行嵩县支行 配合单位:县科工局)

  6.完善标准统计等相关制度。对农产品市场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相关指标体系,加强农村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工作,完善发布内容。(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7.强化指导考核。结合实际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8.完善协调机制。县商务局牵头建立全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五、拟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

  2025年以前重点支持项目。

  (一)嵩县电商物流园(中心)、邮政物流仓储分拨中心。

  1.嵩县电商物流园(中心):仓储库12000m?,冷库3000 m?,包装分拣车间 2000m?;总投资21000万元;预期目标:年配送能力 200万吨,冷藏能力20万吨,吸纳社会就业300人。计划2023年前建成。

  2.邮政物流园建设:总投资4395万元。建设面积5000平方的邮政县处理及周转仓储场地分拨中心1个(投资3000万元),邮政乡镇物流仓储运营中心2个(每个投资300万元),全县邮政村级便民服务站318个(每个投资2.5万元)。计划2025年前建成。

  (二)乡镇商业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5000万元,在车村镇、饭坡镇、大章镇、纸房镇等4个乡镇建设商业中心。建设卖场总4000 m?,完成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基础设施。计划2023年建成2个乡镇店,2024年、2025年各1个乡镇店。

  (三)农村社区多功能特色店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新建农村多功能特色店200家,满足农村品质消费需求,主要经营百货、新增冷鲜食品、水产品,具有配送功能,线上线下功能,工业品、农产品平台功能。计划2022年建成50家、2023年50家、2024年50家、2025年50家。

  (四)嵩县城区商业网点建设。嵩县商业综合体。投资1.2亿元,建设面积20000㎡,计划2025年建成。

  (五)村级便民商店。到2025年建设增强型村级商业服务综合站点296个,实现县域全覆盖,其中到2023年完成150个,余下146个在2025年底前完成。

  六、保障机制

  (一)成立嵩县县域商业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邮政公司、县乡村振兴局、人行嵩县支行、县供销社等部门行政正职和16个乡镇长组成的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协调商业网点规划与其它部门规划的关系,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把嵩县县域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等纳入嵩县县域商业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统一领导管理。

  (二)成立嵩县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嵩政文〔2018〕126号)。

  (三)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发挥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承上启下作用,履行好项目申报、指导培训、监督检查等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各部门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的直接责任。

  (四)建立商业网点建预审制度。对新建和新开发的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必须按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有关规范审批程序,由县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预审。

  (五)实行商业建设投资导向公示制度。县商务局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信息和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对投资者进行引导。同时建立商业规划资讯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定期发布商业网点信息,使商业网点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

  (六)建立统一的县域商业用地指标管理机制。制定统一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用地保障措施,完善用地指标周转和县域调剂机制,为县域商业的重大工程项目预留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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