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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3-02-28

嵩政办〔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嵩县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7日

嵩县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洛阳市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和上级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金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森林河南以及科学绿化示范省建设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572510”工程建设要求,以满足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目标,以扩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荒山困难地造林攻坚、乡村绿化美化提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为抓手,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嵩县,为加快洛阳都市圈建设、致力打造增长极,厚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务院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立足我县实际,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充分挖掘适宜造林绿化的空间,把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确保成效贯穿于科学绿化全过程,统筹推进。2023年全县生态修复任务共计6.15万亩,其中造林提升1.45万亩,退化林修复0.65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0.5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5万亩;森林特色小镇1个,森林乡村“示范村”5个。

  三、建设重点

  (一)公路沿线生态美化项目

  在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及主要村道两侧林下,种植以万寿菊、锦葵、波斯菊等为主,搭配种植麦冬草和芝樱花,形成“乔、灌、草、花”多层次、立体化的生态廊道绿化景观。凡有条件种植的区域做到林下花卉种植全覆盖,建设生态旅游景观廊道。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

  (二)实施荒山困难地造林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以境内尧栾西高速、洛栾高速、伊河、汝河沿线及县城周边荒山荒坡为重点,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科学营造针阔混交、常绿、彩叶混交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风景林等,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增强生态防护功能,筑牢生态屏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实施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

  结合乡村绿化,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好大树古树,传承乡村自然风貌,积极创建森林旅游型、森林康养型、特色产业型和生态绿化型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示范村。2023年创建九皋镇石头部落生态旅游小镇1个和白河镇下寺村、白河镇油路沟村、陆浑镇老樊店村、城关镇叶岭村、田湖镇高屯村5个森林乡村示范村。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

  以嵩南生态涵养区为重点,以近自然、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综合措施,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加强中幼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马寺林场 王莽寨林场 陶村林场

  (五)实施飞播造林工程

  在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熊耳山东部闫庄镇乔沟村、坡头村、冉扒村,大坪乡官亭村实施飞播造林,促进植被恢复,形成针阔混交、乔灌搭配的稳定林分结构。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六)实施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自然更新能力,在条件适宜的区域,实施定期封山育林,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以达到恢复森林植被的目的。依据适宜封育地现有植被群落特征,合理选择封育类型和方式,强化封禁、育林、管护等措施。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植被。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七)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建设

  充分挖掘我县林业资源优势,推进林药、林菜、林花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发展,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加强森林保护,严密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传播扩散,扎实做好落叶松鞘蛾、松阿扁叶峰、黄二星舟蛾等本土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无公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地林业有害生物监控、预警、防控、处置力度,确保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高标准实施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年度投资5394万元,修复面积0.55万亩,通过挖沟开塘,就地垫岛,形成沟河、港湾、水塘、河汊、独岛、半岛等水系地形。孤岛、半岛、高滩及库区中下游岸滩等适宜区域,混植乔木、草本植物,形成稳定湿地和鸟类栖息地,净化入库水质。

  责任单位:河南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四、建设标准

  (一)绿化标准

  1.人工造林。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荒地以栽植侧柏、油松、白皮松、五角枫、山桃、山杏等常绿树、彩叶树、观花树为主,营造混交生态林,常绿树、彩叶树和观花树比例达到30%以上;具体依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执行。

  2.封山育林。应根据封育区域内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条件和植被状况,科学确定封育方式和措施。具体按照《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执行。

  3.飞播造林。科学选择适宜飞播区域,合理规划飞播线路。树种应选用侧柏、苦楝、黄连木、臭椿、油松、五角枫、元宝枫等自然更新能力强、发芽快、易成活、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景观林。按照《飞播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2-2018)执行。

  4.退化林修复。按照《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执行。

  5.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按照《河南省黄河流域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的通知)》(豫林营〔2020〕117号)有关要求执行。

  6.森林质量提升。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集中连片,“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优先安排立地条件好、林分密度大、林木分化明显、交通方便的林分,具有一定规模,集体林单片面积原则上要在100亩以上。具体按照《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豫林营〔2017〕202号)执行。

  7.公路沿线生态美化项目。县域内高速、国、省道、县乡道及主要村道两侧,符合生态廊道建设宽度标准的景观绿化带,地块零碎、立地条件不适宜间作的除外,要全部进行花卉间作套种。花种选择以锦葵、波斯菊、万寿菊为主;高速公路两侧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地块以及地理位置突出、绿化美化效果明显的山头,进行林下经济花卉或观赏性经济作物间作,品种选择以菊花、小辣椒为主,原则上一个山头或坡面选择一个品种;县乡道及主要村道两侧绿化带内,可选择万寿菊、金鸡菊、三叶草等低矮性的花卉,在不影响视线的情况形成绚烂的自然绿化景观。

  (二)苗木标准

  绿化苗木要依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选用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的良种壮苗,苗干粗壮通直。村庄绿化所栽植的落叶乔木树种地径一般应达到5公分,常绿树种地径一般应达到5公分或苗高2.5米以上,花灌木要选择2年生以上苗木。荒山困难地绿化要根据立地条件,科学确定苗木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国土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县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林业局负责统筹做好造林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造林绿化用地问题,科学做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各项补助政策落实;河南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完成嵩县陆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春季国土绿化有利时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明确时间节点,4月底前全面完成公路沿线生态美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及退化林修复等造林及种花任务,8月底前完成飞播造林及森林质量提升任务。

  (二)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科学绿化。一是科学编制绿化方案。绿化方案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依法依规划定绿化范围边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绿化目标和总体布局,谋划实施国土绿化重点工程、科学绿化示范项目,精准精细安排绿化任务。二是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根据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结合我县绿化现状,把山区困难地、废弃矿山、公路干线两侧污染土地及其它严格控制类土地等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国土绿化的主战场,深入挖掘绿化潜力。三是科学选用绿化树种。加强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及适宜困难立地条件的抗逆性树种的繁育力度,积极培育良种壮苗。按照立地适应性、植被生长特性、区位主体功能需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绿化树种,多营造混交林。四是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方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要求,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分区分类施策,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飞则飞。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选择规格适度的绿化苗木和合理的绿化方式。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科学高效、节俭务实的科学绿化要求,严禁大规模开山高填深挖、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破坏原有生态的行为;严格控制大规格乔木栽植,反对“大树进城”、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行为;反对盲目使用外来树种、奇花异草、贪大求洋,片面追求景观化行为。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各乡(镇)政府要将国土绿化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用于国土绿化。二是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吸引民营企业、先富群体、能人乡贤、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拓宽筹资渠道。三是发挥政策性贷款在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资国土绿化。

  (四)严格造林质量,加强后期管护。各乡(镇)要按照森林河南“六化”建设要求,根据不同的生态区位,建设城郊森林公园提升、荒山困难地、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示范村”、森林质量提升等示范工程,打造精品,培育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严把造林绿化关键环节,确保栽一片,成一片。实施国土绿化要注意避让耕地,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坚持属地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细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网络,巩固绿化成效。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护林员职责范围,并与护林员绩效挂钩。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毁林开垦、乱砍滥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县、乡两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科学绿化行动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对工作推进快、造林质量高、绿化效果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批评约谈或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1.嵩县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配表

  2.公路沿线种植花卉技术要点

  相关链接:嵩县2023年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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