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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8-11-07
嵩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一八年二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由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嵩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songxi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7号,邮编:471400;电话:0379-63061118,电子邮箱:sxzfxxzx@163.com)。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县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政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2017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59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498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7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36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268条。发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5次(把110联动办和网管办的数统计上);2017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根据全县“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政府办组织协调”的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县政府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思路,大力支持,精心指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了全县行政单位的职权职责。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健康运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人事、财政、公安等12个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嵩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政府办信息中心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全县上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整体联动组织领导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及时在网站公开。规范程序编制《嵩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分阶段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了每个部门。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指南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从制度层面对工作予以规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有效管理。
(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2017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舆情处置回应等方面的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图书馆、档案馆及各大网络新闻媒体、纸媒等传统公开方式和数字报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加强政府网站咨询留言、网上信访、工作动态、办事服务等栏目建设,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我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设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交流渠道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法规政策,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安全、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抓好重大突发自然灾害、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持续加大扶贫资金公开,主动公开2017年国家、省、市、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继续通过互联网图文方式,把全县重要工作和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推进网上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等工作,并对社会组织申请设立、年检结果、处罚决定等予以公示。加强嵩县人民政府网建设,完善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法定载体和第一平台作用,依托政府网全面推进全县各单位信息公开,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宣传手册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我们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无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三、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因为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实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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