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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来源: 时间:2023-11-20

  根据《中共嵩县县委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嵩发〔2019〕20号),设置嵩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单位职责

  (一)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消防监督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组织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负责重大案件的预审和关押场所的管理工作。(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嵩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

  (七)负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担全县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警令部

  受理110报警案事件,并进行前期处置,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通讯网建设,保障公安通信畅通;负责公安有线、无线通信执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公安科技研究等工作,负责确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水平;监督、检查、指导使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全县性公安工作会议;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印、机要、史志编纂、档案管理和机关总值班、总调度工作及局长办公会各项决议的督促落实及接待工作;承担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网站挂标、域名管理、年检报告等工作。

  警令部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政治处

  政治处是公安局党委和行政领导主管全县公安机关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宣传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考核配备公安局领导干部;按照现役干部管理傲好县武警、消防部队千部管理;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纪要、报告及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宣传、民警培训、党务、人事、警衔、奖励、劳资福利、公安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领导机关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等。政治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公安民警执行党纪、政纪情况,并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接待受理群众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并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依法监督检查公安经费管理使用及干部离任审计,监督公安机关内招投标等重大事项。

  (四)行政科(财务科)

  负责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被装的计划和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做好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装备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项拨款,负责财务专项预算以及工资发放和罚没款的收缴管理等;依法对基层办案单位的涉案财物管理进行指导、检查。

  (五)警务督察大队

  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和干警的警容风纪等进行监督、监察。

  (六)法制大队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直接办理县公安局需要法律把关的案件和应诉案件,负责全县劳教少管案件的审核上报审批工作。

  (七)控告申诉科

  负责指导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来信来访及上报交办的案件,定期综合分析、催办、协办信访案件,负责呈报刑事拘留、提请逮捕、报劳教、治安处罚、立案查处、交办案件、错案査纠、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建议、追究责任取消评先建议等。

  (八)宣传科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法规条例;宣传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及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负责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重大举措,阶段性工作和典型案例;宣传报导公安先进典型。

  三、直属机构(实战单位)12个:

  (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警察大队)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驾驶员和机动车辆业务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工作;管理非机动车和交通设施;打击车匪路霸;负责交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主要领导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交通事故处理股、交警一中队、交警二中队、交警三中队(车村)、交警四中队(旧县)、机动中队(不占内设机构数)。

  (二)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外省、市协查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系列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刑侦业务建设规划,提供刑事犯罪情报信息、技术、组织业务培训;提取搜集、检验、复核犯罪证据;负责刑侦方面调研,及时掌握犯罪动态。

  刑事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办公室、刑警一中队、刑警二中队、刑警三中队,刑警四中队、刑警五中队、刑警六中队、刑警七中队(不占内设机构数)。

  (三)巡特警大队

  负责维护县城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受理和处理公民的报警;制止妨碍国家工作工员依法行使职务的行为;参加突发性案事件、突害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

  巡特警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办公室、执動一中队执勤二中队、和110处警中队(不占内设机构数)。

  (四)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经侦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办理本级直接立案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

  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五)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治安方面规范性文件;直接参与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指导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对游行、示威和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指导全县社会保安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负责全县经济文化系统治安防范和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经济民警队伍的管理、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土地管理及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方针政策,承担全县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治安警察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政治动态,研究拟定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对全县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查处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反动会道门;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保卫,抵制境外渗透,开展隐蔽斗争;组织协调、督办学校、社科、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七)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中国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及来嵩外国人事务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看守监管所

  负责监所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有关监所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保外就医人员的定期考查管理。

  (九)行政拘留监管所

  负责监所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有关监所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十)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消防队)。

  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组织拟定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宣传教育和及时妥善处置火灾事故;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消防组织业务和队伍建设。

  (十ー)网安技侦大队

  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通讯网建设,保障公安通信畅通;负责公安有线、无线通信执動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公安科技研究等工作,负责确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水平;监督、检查、指导使用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党政机关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落实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计算机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共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执法情況实施监督,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技术侦查工作。

  (十ニ)产业聚集区治安巡防大队

  掌握产业集聚区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排查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专职巡防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四、派出机构

  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是主管本辖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本辖区设置以下17个公安派出所,其中16个户籍所和1个治安所

  1、城关公安派出所。2、田湖公安派出所。3、车村公安派出所。4、旧县公安派出所。5、大章公安派出所。6、德亭公安派出所。7、闫庄公安派出所。8、库区公安派出所。9、大坪公安派出所。10、饭坡公安派出所。11、九店公安派出所。12、黄庄公安派出所。13、木植街公安派出所。14、白河公安派出所。15、何村公安派出所。16、纸房公安派出所。17、陆浑公安派出所。

  五、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高惠强

  六、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嵩县城关镇行政路19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电话:0379-60339021

  传真:0379-66311441

  邮箱:sxgaj123@163.com

  邮编:4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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