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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董延春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9-04-17

  嵩政任〔2019〕1号

  嵩县人民政府关于董延春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董延春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水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段喜波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竹梅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白 明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翟智强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战峰同志任县天池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王莽寨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陈留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食安办主任职务;

  闫玉松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榜同志任县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五马寺林场场长,免去其县天池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王莽寨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武中民同志县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五马寺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朱建芳同志县广播电影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王治苗同志县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房孟林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爱玲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陈友国同志县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红建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 蓉同志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广义同志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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