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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备案的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8-10-23

嵩政文〔201841

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7〕28号)文件精神,2018年嵩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6958.45万元,安排各类项目682个,其中:规划基础设施项目344个,产业类项目119个,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218个,其他类项目1个。现将《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呈上,请予以备案。

2018年3月31日    

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洛阳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洛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洛财办〔2016〕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县在2019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以《嵩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村为重点,围绕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转、扶、搬、保、救”五措并举的工作思路,对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整体提升,对贫困户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确保到2019年,全县11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4.4万贫困群众,90%以上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范围,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三、筹资范围和方式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1.按照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执行,中央财政资金20类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安排的配套资金。

2.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类28项资金。

3.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美丽乡村市级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土地治理等9类17项资金。

4.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等5类6项资金。

5.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6958.45万元。具体筹资情况见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附件)。

四、2018年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

根据县脱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20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6958.45万元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交通局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水泥路256.216千米,硬化水泥路89.6750万平方米,安全护栏7380米,垫方3160立方,桥(涵)12个,路基处理4处,安防工程1个,180立方溢水坝1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6780.62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村道路得到硬化,群众出行便利,解决9350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5)责任单位:?交通局

2.乡镇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水泥路9022.5平方米,护坡470米,路基处理16.786千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8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村道路得到硬化,群众出行便利,解决447户群众出行难问题。

(5)责任单位:德亭镇、田湖镇、闫庄镇、大章镇、黄庄乡、库区乡

3.村庄绿化亮化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安装太阳能路灯1517盏,安装25米高杆灯1个,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车205个,垃圾处理运输车11台及村庄粉刷等村容村貌治理。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279.2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农村环境得到长久、持续改善,使贫困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整治,改善447户群众生活环境,为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5)责任单位:嵩县十六个乡镇政府

4.水利局安全饮水及河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堤防及挡土墙3166米;新修灌溉渠道3100米;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敷设输水管道3400米;新建拦水坝1座、漫水桥1座;水坝加宽及道路修复126米。建设供水工程69处。该工程新建机井22眼、大口井62眼、截流坝19座、集流池12座、蓄水池69座、水厂6处,管理房91处,配套潜水泵108台(套),安装无塔供水器42台、安装消毒设施42套,铺设输配水管网268.46?千米,实施入户工程1661套。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046.8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解决全县饮水困难群众3730户饮水问题。

(5)责任单位:水利局

5.林业局贫困林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白河镇大青林场建设消防仓库、餐厅及厨房(土建、安装)73.2㎡、室外道路(C20混凝土)240㎡、室外植草砖(C15混凝土垫层、铺植草砖)160㎡、砖围墙(毛石混凝土基础,砖墙围墙)35m,浆砌毛石挡土墙30㎡,8号化粪池(采用02S701-Z2-2F图集)1座,不锈钢大门10㎡,排水渠(C20混凝土水渠)30m。德亭王莽寨林区建设护林房4间二层(含楼梯),共8间,190平方米;办公桌2张,办公椅4把;床6张;炉灶、炊具等物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8月底完工,2018年9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上述林场14名森林管护人员的办公、生活条件,可有效保护护林区15198亩森林资源安全,促进国有林场管护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5)责任单位:林业局

(二)农村产业类建设项目

1.农业局产业类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的特色产业种植、中药材种植、香菇种植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上述三类产业种植项目,带动贫困户18000人有增收渠道,实现稳定脱贫,预计每户增收1000-3000元,预计受益年限1-3年。

(5)责任单位:农业局

2.乡镇政府产业类项目

(1)建设任务:对已脱贫未扶持项目和2018年拟脱贫的贫困户实施到户增收项目103个,建设猕猴桃种植基地1个,沟域经济皂刺种植基地1个,车村镇两河口村高效农业合作社白云菊种植基地1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5321.60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产业基地和到户补贴,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并使群众就近务工,提高贫困户脱贫增收的自我发展能力,扶持贫困户24183人有增收渠道,实现稳定脱贫,预计每户增收3000-5000元,预计受益年限2-5年。

(5)责任单位:嵩县十六个乡镇政府

3.乡镇政府扶贫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利用整合资金建设搬迁点产业园和贫困村扶贫车间28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82.81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利用整合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园及扶贫车间,使群众就近务工,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解决741户群众就近就业问题,使群众可在家门口增收致富。

(5)责任单位:嵩县十六个乡镇政府

4.烟草局产业类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1个乡镇烟叶种植项目及全县烟叶种植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740.9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提高烟叶种植抗风险能力,通过发展烟叶产业,提高烟叶种植产量。带动贫困户3500人有增收渠道,实现稳定脱贫,预计每户增收1000-3000元,预计受益年限1-3年。

(5)责任单位:烟草局

5.畜牧局产业类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畜牧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畜牧产业,带动贫困户2000人有增收渠道,实现稳定脱贫,预计每户增收1000-3000元,预计受益年限1-3年。

(5)责任单位:畜牧局

6.金融扶贫产业类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小额风险补偿金、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还贷临时周转金,并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家庭财产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326.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提高金融贷款和贫困户家庭财产抗风险能力,通过贷款扶持产业,提高产业脱贫能力,带动贫困户35000人受益。

(5)责任单位:金融办、财险公司

(三)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益事业)项目

1.卫计委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共计28个卫生室的提升改造工程及涉及16个乡镇的健康体检和医疗兜底保障服务。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869.9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村群众就医难,实现“小病不出村”目标,加大对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善乡村卫生室条件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差的面貌,为全县3218户群众就医提供更大方便。

(5)责任单位:卫计委

2.住建局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第二项第六款第三条规定,“贫困地区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D级危房重建每户补助5000元至30000元。”结合我县农村贫困户居住危房实际情况,拟对16个乡镇2181户居住D级危房的贫困户重建住房补助标准按照30000元发放补助,确保这些贫困户家庭住房安全。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54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完成改造农户2181户,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这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可使一些农户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有效解决一些农户筹资建房资金困难的问题,并对我县扶贫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5)责任单位:住建局

3.教育公共服务类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幼儿园2所;38所小学提升改造,共计新建教学楼约8500平方米,其他包括校园粉刷,运动场建设,校园驾控设备,实验室,计算机,饮水设备,体育器材,图书,桌椅板凳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26.4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底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硬件设施,解决3779户群众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贫困群众教育问题。

(5)责任单位:教育局、宣传部、科工委及十六个乡镇政府

4.文广新局公共服务类项目

(1)建设任务:35个文化广场,共计约45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10个,共计约1200平方米,戏楼6个,约600平方米,配套辅助健身器材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54.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29完成招标,2018年5月1日开工,2018年6月25完工,2018年6月30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为群众提供完善的文化活动场地,可满足2742户群众文化需求。

(5)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5.有线电视户户通项目

(1)建设任务:为农村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总计未安装户数8647户;其中线路通达未安装户5384户;线路未通达户3263户。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549.633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23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0日完工,2018年6月30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更加便于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致富信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解决8647户有线电视入户任务。

(5)责任单位:广电局

6.旅游公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贫困村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涉及旅游局负责的12个乡镇21个行政村旅游公厕项目及黄庄乡负责的1个行政村旅游公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6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15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动厕所革命、方便群众,项目覆盖群众6936户。

(5)责任单位:旅游局

7.民政局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贫困村和深度非贫困村建设幸福苑120-200平方,大章镇、闫庄镇敬老院改造。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开工,2018年7月底完工,2018年8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贫困老人生活待遇,真正实现兜底群众老有所养。项目建成后,将为3741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及372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提供服务。

(5)责任单位:民政局

8.残联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48.67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开工,2018年6月底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重度残疾困难群众生活待遇。

(5)责任单位:残联

9.乡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车村镇铜河村搬迁点配套建设,何村乡闫村扶贫车间配套设施、旧县镇搬迁社区配套项目,库区乡张岭村等4个贫困村辣椒基地灌溉配套设施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36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完善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服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及辣椒基地配套设施服务,覆盖受益群众300户。

(5)责任单位:车村镇、旧县镇、库区乡、何村乡

10.人社局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16个乡镇医疗兜底救助及16个乡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医疗兜底保险补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保险,提高其抗风险能力,覆盖群众22960户。

(5)责任单位:人社局

11.农业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每个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配备电脑、宽带、村务公开等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开工,2018年4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确保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群众可以及时有效的了解最新涉农信息,全县建成325个益农信息社,为2356户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

(5)责任单位:农业局

12.扶贫办雨露计划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16个乡镇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补贴,16个乡镇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贴,16个乡镇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2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2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培训及实行补贴,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及专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带动贫困户6830人。

(5)责任单位:扶贫办

13.农办环境卫生整治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310个行政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贴及保洁器具)。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8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农村环境得到长久、持续改善,使贫困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整治,带动784人就业,预计每户年增收5000-8000元。

(5)责任单位:农办

14.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村容村貌治理及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873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农村环境得到长久、持续改善,基层组织阵地得到提升,覆盖群众3853户。

(5)责任单位:嵩县十六个乡镇

15.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主要集中于嵩县木植街乡坪地村,建设内容包括:坪地村拦河坝工程,坪地村张槐沟脑道路硬化工程,袋料香菇基地大棚建设,简易戏台搭建,太阳能路灯维护及卫生室提升改造。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3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7月完成招标,2018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底完工,2018年11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坪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实现贫困户家门口就业,完成村级组织阵地提升改造,改善医疗就医条件,覆盖该村全村742人。

(5)责任单位:发改委

16.住建局“六改一增”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贫困户居住条件改善,解决“地、电、院、厨、厕、门窗”等问题,增加必要的家具。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4月15日开工,2018年6月完工,2018年7月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贫困户家庭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覆盖群众3000户。

(5)责任单位:住建局

17.发改委搬迁融资贷款利息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16个乡镇16246人搬迁贷款利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70.9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贫困户家庭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覆盖群众16246人。

(5)责任单位:发改委

18.宗教局新建德亭镇德亭村河堤公园项目

(1)建设任务:全长70米河堤公园建设,占地面积1.5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91.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招标,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1月底完工。

(4)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德亭镇镇区5850人休闲锻炼,生活娱乐,其中覆盖贫困户450户2000余人。

(5)责任单位:宗教局

五、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一)项目操作流程

1.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年度脱贫任务和项目需求,每年10月底前组织有关乡镇建立项目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各行业部门。

2.乡镇根据贫困村脱贫标准,将脱贫任务、项目分解到各贫困村,制定年度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实施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项目批复后,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由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乡镇政府实施的,乡镇政府负责项目评审、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指导、方案审核、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报帐和拨款。由行业部门实施的,行业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评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报帐和拨款。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及监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村向乡镇政府提出初验申请,乡镇政府初验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复验申请,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验,并出具复验报告。对不符合项目规划或技术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复验。

(二)资金统筹程序

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资金文件后,及时汇总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备,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正式通知县扶贫办及相关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常态化,对收到的上级资金文件,及时收集,及时上报,及时审批,及时安排使用。

(三)资金拨付程序

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全部拨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专户,由扶贫办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项目批复对施工单位进行拨付;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贴)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补助(贴)对象个人账户。

(四)资金报账程序

项目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制度,备齐有关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报账手续。县财政部门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农户一卡通(直补到户)。行业主管部门写出整合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同时,按照审计部门要求,整理文字、音像等项目资料办理有关手续,提请县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整合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情况,建立健全运转灵活的工作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查找和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各涉农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做好部门项目规划衔接。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在脱贫规划的引领下,科学编制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行业部门要加强与乡镇之间规划衔接,确保规划的可行性、操作性,确保整合资金项目切实可行。

3.加强部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建立工作通报和约谈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项目监督,确保整合项目资金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4.强化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项目完工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主要对各乡镇脱贫规划制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项目库建设和实施管理、统筹整合资金责任落实以及脱贫成效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财政、扶贫和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对在整合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附件:嵩县2018年度报备项目统计表

嵩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5月30日出文件版).xls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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