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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2024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来源: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2-19

嵩政通〔2024〕13号

为实施嵩县城乡建设规划,嵩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纸房镇高村社区、纸房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0094公顷,建设用地2.2672公顷,共计3.2766公顷,作为嵩县2024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纸房社区农村道路,西至纸房社区其他林地,南至纸房社区农村宅基地,北至纸房社区其他林地、水浇地。

地块二:东至高村社区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西至高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南至高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北至高村社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用于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总面积3.2766公顷,其中纸房社区1.0094公顷(其中耕地0.7310公顷、林地0.2784公顷),高村社区2.2672公顷(其中工矿用地0.7584公顷,住宅用地1.49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79公顷)。县政府拟组织相关部门和纸房镇政府及村、组等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纸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4年2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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