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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2023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3-06-30

嵩政通〔2023〕36号

  根据原《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本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将嵩县纸房镇高村社区、纸房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面积3.9310公顷,农用地1.1281公顷、建设用地2.8029公顷,拟作为嵩县2023年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纸房社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纸房社区其他林地,南至纸房社区水浇地、农村宅基地,北至纸房社区其他林地、水浇地。

  地块二东至高村社区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西至高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南至高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北至高村社区工业用地。

  地块三东至高村社区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高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旱地,南至高村社区旱地,北至高村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用于商服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纸房镇高村社区、纸房社区3.9310公顷,其中农用地1.1281公顷、建设用地2.8029公顷。县政府拟组织相关部门和纸房镇政府及村、组等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纸房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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